实现
碳达峰、
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我国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主要分布在新疆、内蒙古、青海、甘肃、宁夏、陕西等地区,面积广阔,风能太阳能资源富集,技术可开发量占全国比重60%以上。充分发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风能太阳能资源丰富、建设条件好、受土地利用影响小的特点,结合电网与消纳利用条件,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是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促进能源结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转型的重要举措。

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力发展风电光伏项目,坚持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坚持多能互补生态融合发展、坚持示范引领,有利于加强土地、风能、太阳能等多种资源综合利用,在提高可再生能源供给能力、加大清洁低碳能源供应水平的同时,获取显著生态、经济和减碳效益。
一是生态效益突出。通过“板上发电、板下种植、治沙改土、水资源综合利用”等多位一体循环发展模式,开展风电光伏治沙、防风、固草,系统保护和修复沙漠、戈壁、荒漠地区,改善当地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实现新能源与生态融合发展、友好发展。
二是经济效益显著。发挥西部北部地区风光资源优势和沙漠、戈壁、荒漠地区未利用土地优势,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通过输电通道送到东中部地区,既能够实现西部和东中部地区在土地资源、绿色能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优势互补,又能够促投资、稳增长,带动西部地区当地产业发展,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三是减碳效益明显。通过建设风电光伏大型基地项目,既有利于推动风电光伏大规模、高水平发展,还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优质的绿色电力支撑,推动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完成“十四五”规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