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河南省发改委印发通知,要求平稳有序推进
屋顶光伏发电建设。通知称,要引导牵头企业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强合作,避免出现圈而不建、虚假宣传、无资质建设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我国建筑屋顶资源丰富、分布广泛,开发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潜力巨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早前下发《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时介绍,开展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有利于整合资源实现集约开发,消减电力尖峰负荷,节约优化配电网投资,引导居民绿色能源消费,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与乡村振兴两大国家战略的重要措施。
作为试点地区的河南邓州市此前已印发通知,严禁企业扰乱当地屋顶试点开发工作。
邓州市发改委11月初发出的《关于暂停我市部分屋顶光伏项目工作的通知》提到,为有效保护和合理有序开发利用好该市屋顶资源,圆满完成省定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市任务,为县域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做贡献,根据有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暂停全市范围内利用自己屋顶自行投资的屋顶光伏项目工作。
这份通知还强调,全市范围内屋顶资源开发建设工作由市级统筹,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严禁未经市政府认可的公司通过租赁农户屋顶、企业屋顶来开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扰乱邓州市屋顶试点开发工作。
邓州市已成立整市屋顶光伏开发试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具体部署这项工作。“因为现阶段一些小公司和农户签署合同,安装的光伏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后期维护也难,所以暂停屋顶光伏项目工作。
目前邓州市已开始统一招标,十多家企业参与竞标,最终会有2到4个公司中标,统一负责邓州市屋顶光伏项目运营工作。”
邓州市发改委下发的《关于暂停我市部分屋顶光伏项目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发改委11月22日通知提到,今年前10个月,全省户用光伏新增装机208万千瓦,持续保持全国第三的有利态势。
各地要持续维护好全省屋顶光伏建设的有利环境和良好氛围,以群众利益为先,抓住今年底户用光伏财政补贴政策窗口,对于符合条件的户用光伏项目,会同电网企业积极主动做好服务,能并尽并,不得在法定备案程序上随意增加条件,不得以开展试点为由暂停、暂缓现有项目备案、电网接入等工作。
屋顶光伏整县开发试点建设,要按照国家能源局“五个不”的原则,把握好地方主管部门的工作重点,既要在规范企业行为、保护群众利益上不缺位,也不能在项目管理法定程序、捆绑配套产业上越位。国家能源局的“五个不”,即“自愿不强制、试点不审批、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